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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认知与接受条款

“咏胜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Mobile01”(http://www.5i01.cn)服务。当您使用“Mobile01”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Mobile01”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约定书之内容,建议您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Mobile01”,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

若您为未满十八岁,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并应于您的家长(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后,方得使用或继续使用“Mobile01”。当您使用或继续使用“Mobile01”时,即表示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 维持并更新您个人资料,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或不实的资料,“Mobile01”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Mobile01”隐私权政策

关于您的会员注册以及其他特定资料依本公司“隐私权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

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维持密码及帐号及身份证字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 利用该密码及帐号及身份证字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将负完全的责任。您并同意以下事项:

  • 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将立即通知“Mobile01”。
  • 每次连线完毕,均结束您的帐号使用。

儿童及青少年之保护

为确保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网络的安全,并避免隐私权受到侵犯,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到下列义务:未满十二岁之儿童使用“Mobile01”线上购物时,应全程在旁陪伴,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青少年上网前亦应斟酌是否给予同意。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Mobile01”,并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因特网之国际惯例。 您若系中华民国以外之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
  •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 滥发广告邮件
  • 其他“Mobile01”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Mobile01”得依实际执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终止相关活动,并选择最适方式告知会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Mobile01”有权可以停止、中断提供服务

  • “Mobile01”网站电子通信设备进行必要之保养及施工时发生突发性之电子通信设备故障时
  • “Mobile01”网站申请之电子通信服务被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 由于天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Mobile01”网站无法提供服务时

交易行为

会员同意其订购行为,以“Mobile01”网站所示之电子交易资料为准,如有纠纷,并以该电子交易资料为认定标准。会员于订购后倘任意大量退换货,因已造成“Mobile01”作业上之困扰与损害,“Mobile01”可视情况采取拒绝交易或永久取消其会员资格办理。

广告

您在“Mobile01”上浏览到的所有广告内容、文字与图片之说明、展示样品或其他销售资讯,均由各该广告商、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所设计与提出。您对于广告之正确性与可信度应自行斟酌与判断。“Mobile01”仅接受委讬予以刊登,不对前述广告负担保责任。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Mobile01”所使用之软件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 均由“Mobile01”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 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件、程式或网站内容, 必须依法取得“Mobile01”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尊重智慧财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Mobile01”负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您对“Mobile01”之授权

会员同意授权“Mobile01”,得为提供服务及赠奖之目的,提供必需之会员资料给合作伙伴(第三者)做约定范围内之妥善使用,倘若会员不同意将其资料列于合作伙伴(第三者)产品或服务名单内,可以通知“Mobile01”,于名单中删除其资料,同时放弃其“Mobile01”购物以外之优惠或获奖权利。

对于会员所登录或留存之个人资料,会员同意“Mobile01”网站得于合理之范围内蒐集、处理、保存、传递及使用该等资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资讯或服务、或作成会员统计资料、或进行关于网络行为之调查或研究,或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您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Mobile01”。任何资料一经您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Mobile01”时,视为您已允许“Mobile01”无条件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该等资料,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您对此绝无异议。您并应保证“Mobile01”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Mobile01”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Mobile01”得基于维护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并将本服务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本服务或任何部分。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终止,“Mobile01”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准据法与管辖法院

本约定书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